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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学校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再进一步做好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大学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工作方案》,学校决定进一步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专业建设方针,全面考察专业建设现状,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形成持续改进机制。

(二)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聚焦国家战略,以新科技革命、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做好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

(三)瞄准学科前沿和产业态势,推动专业交叉融合,积极发展孕育文理渗透、管工贯通的四新专业。对标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建设要求,构建科学、合理、与时俱进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专业自评工作

我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内的所有招生专业需全面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认证要求,认真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全面检视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师生比)、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等专业基本指标及近年来一志愿录取率、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等基本情况,分析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形成自评报告及专业建设指标对应表。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专业自评报告进行审读,分析研判各专业整体建设水平、建设的成绩亮点、不足与问题,并对专业建设关键环节提出建议,对完成情况差的学院进行现场评估。(2022615日前完成)

(二)升级改造已有专业

各学院要在专业自评基础上,深化对传统优势学科专业的升级改造,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继续优化2019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2022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确保在2022年秋季学期使用。(202266日前完成)

(三)完成新一轮专业调整优化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着眼服务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紧缺领域需要,新增一批符合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交叉、融合、综合的新型专业。各学院研究拟定本学院十四五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22515日前完成)

(四)健全专业动态调整体制机制

按照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专业建设顶层设计,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学科专业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专业建设责任机制,统筹规划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通过限招、缓招、隔年招、停招等举措调整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推动专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工程类专业认证工作,提前部署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认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本科专业三级认证(评估)。(20226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研究形成本学院十四五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填报《内蒙古大学本科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于202251517点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北校区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wcjgk@imu.edu.cn教务处将根据学院规划安排下一步工作。

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4992460。相关模板及表格电子版请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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