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内大发〔2022〕25号)、《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内大发〔2022〕4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0、2021、2022、2023级本科学生;2023级民族预科班学生。
二、奖学金等级与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二等奖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三等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一等奖按照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照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按照学生人数的10%评定,各学院实评人数不能大于应评人数的整数,各年级、各专业指标不能挪用。
三、评奖条件
1.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参评年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参评学生的前50%,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美育、劳育等活动,参评年度综合素质排名在参评学生的前50%,原则上全国大学生体能测试达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学籍处于休学状态者不得申请参评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
四、其他
1.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须按照《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内大发〔2022〕25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本次奖学金评定在学业成绩方面依据的是学生的2023年度成绩。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专业参加评定,转专业前成绩计入学分绩点计算。
3.各学院填写《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情况》(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附件3),于2024年4月2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附件3电子版(exel)发送至ndjwcxjk@imu.edu.cn,联系人特日格勒,联系电话4993221。
附件:1. 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情况
2. 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3. 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
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