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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云亭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生云亭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条件

1. 评奖对象及奖励金额

在籍四年级本科生,共评选10人,每人奖金10000元。

2. 评奖条件

1)符合《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相关要求;

2)学业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班级)前10%

3)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

4)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团队合作和进取奉献精神;

5)同等条件下已建立评选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优先。

二、评审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须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的通知》(内大发〔202225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云亭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内大发〔201744 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开展云亭奖评审工作。

2. 各学院可推荐本科生云亭奖候选人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 请各学院于98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学生成绩单、成绩排名表、学生个人事迹和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ndjwcxjk@imu.edu.cn。联系人:特日格勒;联系电话:4993221

 

附件:1. 内蒙古大学2023年云亭奖申请表

2. 内蒙古大学2023年云亭奖候选人汇总表

3. 学生个人事迹填写样例

 

教务处

2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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