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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4-03-13浏览:

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工作流程

一、受理对象:普通本专科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者。

二、受理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三、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时应出具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户籍部门主管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后加盖本部门公章;

2.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更正证明,并签署开具证明人姓名;

3.带照片的高考报名表;

4.填写《内蒙古大学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两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同一人在校期间不得即更改姓名又更改身份证号。

五、办理时间:自受理工作日起五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北校区行政楼407)

相关附件:《内蒙古大学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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