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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4-03-13浏览:

 

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工作流程

 

一、受理对象:普通本专科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者。

二、受理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三、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时应出具的材料:

1. 身份证、户口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户籍部门主管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后加盖本部门公章;

2. 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更正证明,并签署开具证明人姓名;

3. 带照片的高考报名表;

4. 填写《内蒙古大学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两份;

5. 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同一人在校期间不得即更改姓名又更改身份证号。

五、办理时间:自受理工作日起五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加强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的通知》(内大教字                20152号)

承办部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北校区行政楼407

 相关附件:《内蒙古大学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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