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运行,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等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草拟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负责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
三、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机制体制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负责课程建设和改革,教材建设、选用、备案工作。
六、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
八、负责本科日常教学运行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民族预科生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管理工作、奖学金评定、学风违纪处理、推免研究生、转学转专业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审定、业绩评价工作和本科教学业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与学校教学质量有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如领导听课、学生评教、学位论文检测、教学检查等)。
十三、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十四、负责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编制。
十五、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室的建设和管理。
十六、负责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学校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并制定和完善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十八、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自治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十九、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立项及管理工作。
二十、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竞赛、学科竞赛等,对优秀项目予以推荐、培育。
二十一、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十二、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
二十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
二十四、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管理
二十五、南北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日常管理、维护等。
二十六、承办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目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2个正处级、招生办公室副处级机构挂靠教务处,内设综合信息科、招生办公室、教学改革与建设科、教务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教材管理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民族预科教育办公室等10个业务科室。曾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