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构建协同育人培养机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内政发〔2013〕25号)、《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2015〕2号)等文件精神,逐渐形成与自治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学科专业体系,培养和造就大量适应现代气象业务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我校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于近期向教育部申请备案“大气科学”本科专业。
目前,国内有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等13所高校设置了大气科学专业。
为做好大气科学专业建设工作,加强我校与自治区气象局的交流与合作,8月2日下午,我校党委书记朱炳文、校长陈国庆、副校长张吉维、副校长赵吉一行赴自治区气象局进行了调研,并与自治区气象局局长乌兰、副局长党志成、纪检组长裴浩、副局长乌兰巴特尔等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同意按照“专业共建、协同育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共建内蒙古大学大气科学专业,并就共同关注的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共同为培养现代气象业务急需的高素质人才,切实解决自治区气象领域面临的实际问题做出贡献。
座谈交流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