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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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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教学安排和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2022-03-16文字: 摄影:


 

各学院:

毕业生教学安排和毕业审定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和毕业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程安排

1. 对于原计划秋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内容,遴选教育部推荐的在线课程平台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提供的优质课程资源供预毕业生修读,也可在夏季学期开设相应的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由开课学院负责提供课程资源和组织教学。各学院应对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监督,组织相关教师做好辅导和考核工作。

2. 对于已选春季学期课程、但跟班上课情况不佳的预毕业生,请各学院督促其尽快跟班上课,按要求完成课程各考核环节。

3. 选修秋季学期课程的,学院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建好课堂。对于未完成选课的预毕业生,请各学院于3月21日前将统计到的学生名单和课程信息统一发送至教务管理科邮箱ndjwk@imu.edu.en,并联系组织预毕业生补选课工作。

(二)毕业论文工作

1. 教务处将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评阅、外审,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内大教字〔2022〕12号)。

2. 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应在6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指导等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进行。

3. 请各学院(系)在每个本科专业推荐1—2篇优秀毕业论文,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ndsjjxk@imu.edu.cn。

二、毕业审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审定工作

学校定于7月1日前完成第一次毕业审定,夏季学期末进行第二次毕业审定。

(一)学生须于6月16日前向学院提交《内蒙古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内蒙古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完成本学院学生毕业审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2022届毕业生毕业审定情况报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情况报告、《毕业审定结果汇总表》和《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开课学院同时提交《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

(二)学校于7月4日对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毕业生进行毕业审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审定,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毕业生期末考试课程的考试日程,并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三)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未毕业学生的后续工作,按照《内蒙古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于7月4日前报结业、肄业学生名单,于夏季学期末报送延读学生申请表。

(四)学校严格按照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审定。

1. 请各学院于5月16日前认真维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对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取得的学分、学生参加校外交流学习取得的学分等是否已进行认定和转换。5月16日起教务处统一对学院申请的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内容进行审批,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于5月16日前提交书面报告。

2. 各学院要提前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认真核对预毕业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培养方案的,应及时通知学生,一人一策形成应对方案,确保学生以各种方式选课修课。

3. 预毕业生(含辅修学位)要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对本人成绩,如有错漏及时向开课学院核实、更正。

(五)请尚未取得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所在学院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论证工作,并于4月11日前将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报告、简况表和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2022届本科生毕业工作,按本通知要求做好预毕业生教学管理各项工作,按时报送毕业审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结果,并于4月1日前将《内蒙古大学2022届预毕业生未完成培养方案情况统计表》(不含形式与政策、第二课堂、毕业论文)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同时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3. 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满洲里学院(含辅修学士学位)、国际教育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自行开展毕业审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向学校提交毕业审定工作报告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情况报告。

相关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

 

  • 附件【内蒙古大学2022届预毕业生未完成培养方案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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