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内大发〔2021〕37号)《内蒙古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内大发〔2021〕39号),学校开展2021年度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8、2019、2020、2021级本科学生;2021级民族预科班学生。
二、奖学金等级与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二等奖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三等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一等奖按照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照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按照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三、评奖条件
1. 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参评年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参评学生的前50%,无不及格课程;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美育、劳育等活动,参评年度综合素质排名在参评学生的前50%,原则上全国大学生体能测试达标;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学生;
5.学籍处于休学状态者不得申请。
四、其他
1. 本次奖学金评定,依据学生2021年度成绩进行。
2.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要求开展本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填写《内蒙古大学2021年度 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情况》(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1年度 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附件3),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报ndjwcxjk@imu.edu.cn,联系人特日格勒,联系电话4993221。
附件:1. 内蒙古大学2021年度 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情况
2. 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3. 内蒙古大学2021年度 学院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