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生学术行为,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净化学术环境,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大教字〔2022〕98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毕业论文(设计)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学校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和开展校内专家评阅、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
(一)检测范围
2023年毕业的本科生的全部毕业论文。
(二)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
1. 对于文字复制比≤25%的本科毕业论文,论文检测结果为“合格”。
2. 对于文字复制比>25%且≤40%的本科毕业论文,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是否可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可以修改的论文一周后提交《内蒙古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复检申请表》(附件1)参加复检,复检通过者,论文检测结果为“合格”。
3. 对于文字复制比>40%的本科毕业论文,论文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本年度12月可再次提交复检申请进行本科毕业论文复检。
4. 学生对论文检测结果有疑义者,须提交《内蒙古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申诉表》(附件2),经学校同意后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委派代表查看论文检测结果,并给予答复。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将本学院(系)全部送检论文电子版连同《内蒙古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明细表》(附件3),检查无误后刻录到一张光盘上于2023年4月8日前提交教务处。学生提交的电子版必须与校内专家评阅版本相同,如提交不同版本,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二、校内专家评阅
(一)评阅范围
对论文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本科毕业论文,学院按照《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阅。
(二)评阅办法
每篇论文须安排2位专家评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附件4)给出评阅意见(附件5)。2位专家评阅意见均为“合格”的,论文评阅结果为“合格”,2位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合格”,论文评阅结果为“不合格”。对于评阅结果“不合格”的论文,给予一次限时按照评阅意见修改机会,修改好的论文再次由原专家评阅,论文评阅结果仍为“不合格”者,延期至本年度12月方可再次申请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于2023年5月6日前完成校内专家评阅(含按照评阅意见修改的论文),并将论文评阅结果为“合格”的学生名单(《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评阅合格名单》(附件6))报教务处。
三、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一)评议范围
对校内专家评阅结果“合格”的论文,学校将按照每个专业10%的比例随机抽取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二)评议办法
每篇论文送2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2位专家评议意见均为“合格”,论文评议结果为“合格”,2位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论文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论文,延期至本年度12月方可再次申请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学校于2023年6月6日前完成论文抽取及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
四、报送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为“合格”的论文、没有被抽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且校内专家评阅结果为“合格”的论文可进入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环节。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应在6月9日之前完成。春季学期论文检测结果“不合格”、校内专家评阅结果“不合格”、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不合格”的本科毕业论文在本年度12月再次申请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全部进行论文检测、校内专家评阅、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论文检测结果、校内专家评阅结果、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均“合格”的论文方可进入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环节。
(二)参检学生信息审核
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内蒙古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明细表》中拟参检学生的姓名和学号信息进行审核。参加论文检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名单及信息以《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核对2023届本、专科预毕业生信息的通知》(内大教字〔2023〕19号)文件核查后的名单为准;留学生以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2023年应毕业学生名单为准。应毕业但名字未在名单中或名单中的学生不能按时提交检测论文等异常情况,由学院在《内蒙古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明细表》中进行备注,说明原因。
凡因个人原因和学院审核不严导致拟参检学生的姓名和学号信息有误的,学校不安排检测。
(三)材料电子版格式要求
1. 拟进行检测和被抽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的本科毕业论文均需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检测本科毕业论文以“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doc”方式命名,被抽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本科毕业论文以“学号_学院全称_专业全称.doc”方式命名。如国家规定可以使用蒙古文撰写的毕业论文需采用蒙科立输入法在Microsoft Office Word(2007、2010、2012、2016、2019版均可)上编写,字体为黑体、白体均可,命名如上。
2. 被抽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本科毕业论文的全部内容都要隐去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生学号,送检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须去掉致谢和附录部分。
3. 教务处不接受个人递交的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和送审申请。
五、工作要求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精神,上一学年学位授予清单和全部毕业论文原文均导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自治区教育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将与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为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和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请各学院和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等要求,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各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做好论文检测、评阅、抽检、答辩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并认真总结和分析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学校将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检测、评议、抽检等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院和个人要依规予以追责。
相关表格请从教务处主页下载。联系人:沙仁高娃,韩剑骄。联系电话:4993411,4993223。
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