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依据《内蒙古大学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学校决定启动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自治区、学校相关文件和标准,根据《内蒙古大学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要求,全面检视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体系设置等,广泛开展调研,组织基层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充分研讨,形成的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通过。
二、修订成果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训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第二课堂、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目录。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校内专业名称、校内专业代码、专业介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学位、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总体框架、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计划表)及其他要求。
(三)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汇编。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相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请于2023年5月24日17点前提交面向全校各专业开设的课程目录。
(二)各学院请于2023年6月6日17点前提交《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材料汇编》。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北校区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jwcjgk@imu.edu.cn。
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4992460。相关模板及表格电子版请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