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生云亭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条件
1. 评奖对象及奖励金额
在籍四年级本科生,共评选10人,每人奖金10000元。
2. 评奖条件
(1)符合《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相关要求;
(2)学业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班级)前10%;
(3)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
(4)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团队合作和进取奉献精神;
(5)同等条件下已建立评选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优先。
二、评审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须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的通知》(内大发〔2022〕25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云亭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内大发〔2017〕44 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开展云亭奖评审工作。
2. 各学院可推荐本科生云亭奖候选人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 请各学院于9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学生成绩单、成绩排名表、学生个人事迹和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ndjwcxjk@imu.edu.cn。联系人:特日格勒;联系电话:4993221。
附件:1. 内蒙古大学2023年云亭奖申请表
2. 内蒙古大学2023年云亭奖候选人汇总表
3. 学生个人事迹填写样例
教务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