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工作流程
一、受理对象:普通本专科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者。
二、受理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三、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时应出具的材料:
1. 身份证、户口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户籍部门主管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后加盖本部门公章;
2. 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更正证明,并签署开具证明人姓名;
3. 带照片的高考报名表;
4. 填写《内蒙古大学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两份;
5. 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同一人在校期间不得即更改姓名又更改身份证号。
五、办理时间:自受理工作日起五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加强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的通知》(内大教字 〔2015〕2号)
承办部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北校区行政楼407)
相关附件:《内蒙古大学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