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内政办字〔2015〕22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着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活力,切实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敢于失败、敢于创出一番事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校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进一步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增加实习实训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总学分的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不少于4学分。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不断完善学校招生、培养、就业创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构建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职能部门和院系协同的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健全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处等单位协同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单位协同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实施按类招生培养,加强学科专业调整,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就业促进计划等,试办创新创业实验班,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打通专业类下各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扩大学生专业、课程学习的自主权,强化学生成长教育,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品质,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大力发展民族高等教育,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蒙古语授课高等学校学生培养和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蒙古语授课大学生创新创业,通过选修双学士学位或加修应用类课程等途径,提升全校蒙古语授课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精神指向,建设选修必修、理论实践、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发开设创新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理念先进、体系完整、动态优化的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群。进一步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等创新创业课程内容,提高教学效果,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建设。
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注重引入校外优秀的创新创业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四)深化教师教学模式改革
不断深化“中班授课,小班研讨,一对一答疑”的教学模式改革,深入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体验式、参与式教学,加强学生科研训练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改革学生学业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增加课程作业、讨论课、合作性学习、期中考试等考核环节,建立多节点、多元化的课程考核方式。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1. 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健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体系。
加强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基于校园网的实验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已建成的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创新之家”和计算机学院“精英开发者联盟”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推广成功经验,建设一批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力争实现一个学院建成一个品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扩充学校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数量和基地的学科覆盖面,推动创新创业理论教学、学科竞赛、项目实践、基地建设一体化。
创建“内蒙古大学创客空间”。每年孕育、孵化并遴选一批师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有效支持和指导。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创业育苗基地”等省内外优质资源,发挥创业联盟成员优势,建立校级创业教育基地,开辟创业活动空间,提供创业初期各种软件硬件服务、实训和社会创业资源对接等,为学生创业提供条件支持。
2. 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完善“以赛促创,以创促教”训练体系。
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质量。多措并举,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和立项项目数,提高学生参与项目的比例,力争使每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培育,促进项目落地转化。
成立内蒙古大学中科创新学院。以创新学院为核心,建立并启动创新创业超级孵化加速器。围绕团队和项目、产业和资本,以项目小组形式开展相关的组织教学、模拟大赛、实验课堂、创业实践等活动,大力营造创新创业微环境,搭建创新创业全过程的支持平台。
组织好各类竞赛。每年组织开展学校创意、创新、创造、创业“四创”活动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或学科竞赛,为学生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推进专业核心实践技能竞赛,力争形成“一专业一赛事”,规范管理,打造品牌。增加学科竞赛支持力度,重视提高竞赛项目质量,完善“以赛促创,以创促教”的训练体系。
3. 加强交流展示,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办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加强成果展示交流。通过举办特邀报告、学术交流、作品展示、经验分享等活动,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了分享体会、交流经验、展示成果、激发灵感的平台。充分开发利用线上线下展示平台,以图片、视频、展板和实物等多种形式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成立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和创业俱乐部,发挥学生自身活力。大力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凝聚青年爱好者,在校园中形成广泛参与、自主活动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协会打造符合自身特点的品牌创新创业活动,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人士参与协会指导,提升协会组织活动质量。争取协会成员覆盖校内各主要学科方向,从而带动全校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类活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讲座、沙龙等交流活动,增加全校师生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认识和水平,逐步形成全校善于创新、敢于创业、肯于担当的创新创业新风尚。不定期邀请优秀校友,企业家、成功创业者、专家学者等开展创业大讲堂、分享创业经历,组织在校学生中创新创业先进个人与团队与同学们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活动。
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网络管理平台和微信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对发明创造、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网络交流平台,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过程的管理,同时实现创新创业资讯发布,为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榜样宣传,营造创新创业文化。着力挖掘、培养和宣传创新创业先进典型,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和指导教师,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校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在校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实践能力。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改革,通过建立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机制,为学生自主学习创设条件。在第二课堂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化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并建立制度予以保障。探索“项目组、导师制、个性化”的培养机制。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制定在校学生创业支持办法,支持在校学生结合专业技能开办科技型企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明确全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评奖等评价标准,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力度。建立过程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和淘汰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评优评先等的主要依据。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制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建立学校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精心打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组织教师参加自治区级、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专项培训,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培育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充分利用北京中科创大创业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质资源,发挥学校创新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和师资优势,举办内蒙古地区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师资培训班,为学校培训一批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造就一支能够将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师资队伍。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建立学校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站,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相关专业或部门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编制《内蒙古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手册》,将创新创业活动分出类别,根据不同类别,分别给予指导,并附有相关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创新创业优秀案例等,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和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注重挫折指导,培养学生百折不挠、愈挫愈勇的创业精神。
(九)完善创新创业保障体系
强化制度保障。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将创新创业学分纳入学业考核要求,强化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对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在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健全创新创业项目奖励机制。实施学分制管理。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实践的系列规章制度。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5〕61号)要求,制定学校关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强化经费保障。学校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为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资金保障。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设立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奖金,推动项目质量提高。积极争取社会资金,为学生创业项目推介、孵化、产业化等提供资金。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国家和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
强化条件保障。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实验室、创客空间、创业教育基地等的建设,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创业育苗基地”等省内、省外的优质资源,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条件保障。为学生提供注册、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等经营服务,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服务,努力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建立质量保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开展面向实践的教育学术研究,总结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规律。注重创新创业教育的可追踪过程管理,探索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方法,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的反馈机制,保证规模化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蒙古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局性工作,负责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建立指导服务机构。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邀请创新创业教育方面专家学者直接参与其中,为学校今后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专业的学术咨询和评议。健全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常运行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创业大学生的救助扶持和心理疏导机制,完善创业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了解本单位应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承担的职责,要大力宣传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创业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使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