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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8浏览:

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内教高便字〔20162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重点体现学院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队伍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民族教育情况、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二)质量报告中数据要求与本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一致的,必须保持一致;其他数据由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审核后提供,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三)交通学院要分别编制本科年度质量报告、高职院校质量报告,其中高职部分的院校质量报告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满洲里学院按照文件要求、撰写说明编制本科年度质量报告。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内蒙古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领导工作。

  长:陈国庆

副组长:李延俊、张吉维(常务)、班士良、铁  勇、额尔很巴雅尔、赵 

  员:柴金义、李卫东、于化廷、苏振荣、王烨辉、冯福林、曹海鹰、何  江、王志平、郭  喜、张志忠、郭维生、武元平、赵  勇、黄  翔、那顺巴依尔、魏永贵、张久和、李满亮、杜凤莲、丁文英、刘银喜、陈  智、杨联贵、宫  箭、张  军、莫日根、白凤山、周建涛、李永宏、高光来、于志海、赫建文、巴达玛敖德斯尔、曾  岚、宝音德力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王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质量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内容,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加强沟通协调。同时增强责任意识,注意关键、亮点数据的深入挖掘,报送内容体现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创新之处、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内容,确保报告全面客观、文笔流畅、格式规范、数据准确。

(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负责,并安排专人整理、统计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文字材料和支撑数据,确保文字精炼、数据详实可靠。

(三)请各学院于20161231日前,将“质量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地点:行政楼412室)备案,于2017226日前,将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地点:行政楼412室;联系人:于莉;联系电话:4992249),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dyuli@imu.edu.cn。所有支撑数据需附有详细说明或明细清单。学校将于2017年春季学期将各学院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汇编成册,在全校进行公布。

相关表格及文件资料请登录教务处主页(http://uaa.imu.edu.cn/ xzzq.htm)下载。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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