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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和支撑佐证材料整理存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接受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按照《内蒙古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审核评估工作要求,现将教学档案、支撑佐证材料和案头材料准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对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进行整理、提交和存档,以做好审核评估准备工作。

一、教学档案

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材料,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见证”。教学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开课计划及课程表、试卷(试卷样卷、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学生试卷、试卷分析、考场记录单)、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等)、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材料(实践任务书(指导书)、实践计划表、成绩鉴定表、实践手册(报告)、实践教学总结报告等)、实施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和学生名单、培养目标达成或毕业要求达成报告、学业预警开展情况以及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管理文档材料等。各教学单位须至少整理好近三年的教学档案(2021年春季学期以来,并顺延至2024年春季学期)。

(一)试卷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内蒙古大学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内大教发〔2004〕16号)要求整理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含辅修学士学位专业、通识教育选修课)。

1.答卷。应包括考场记录单、学生成绩单、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分析单、空白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学生答卷(答题卡)等,以试卷纸大小进行左侧装订;公共课答卷按教学班进行整理。使用同一份试卷考试的重修学生与初修学生的答卷统一装订,成绩评定标准一致的可以使用同一份成绩单;标准不一致的需开设重修课堂单独录入成绩,已打印到同一成绩单内的,任课教师需在成绩单空白处对重修学生的成绩评定情况进行说明。

2.未使用过的试卷。需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命题教师按课程密封交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封存。

3.考试试卷整理要重点关注试卷是否覆盖重要知识点、试卷阅卷是否规范等问题。

4.使用线上平台进行的期末考试,只需做好电子存档,不需要打印出纸质试卷,但也需参考第1、2条对试卷进行整理,以便能够随时调出查阅。

5.各单位需按学期填报《期末考试试卷目录》(附件1)和《试卷整理情况记录表》,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行政楼40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jwk@imu.edu.cn。联系人彩霞,联系电话4992255。

(二)毕业论文(设计)

1.各学院(系)要按照《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内大教发〔2003〕41号)整理2021、2022、2023、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含双学士学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和文件中要求的11张表格,其中课题目录、选题表、答辩安排、成绩一览表4张表格由学院统一打印装订,指导计划书、开题报告、开题记录、指导意见、评阅意见、答辩记录、答辩意见等7张表格按学生整理,与学生论文(设计)装订到一起。

2.毕业论文(设计)整理要重点关注毕业论文从选题、开题、指导过程、答辩程序、成绩评定、导师签字、归档等方面是否规范。

3.各学院要将《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按年度汇总(含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行政楼40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sjjxk@imu.edu.cn。联系人沙仁高娃,联系电话4993411。论文排序须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相对应,并确保可以随时调取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在论文整理过程中有需要说明的情况,请统一向教务处提交由院长签字的纸质报告。

(三)其他教学档案

各教学单位须做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开课计划及课程表、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实施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和学生名单、培养目标达成或毕业要求达成报告、学业预警开展情况以及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管理文档材料等其他教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每一类别教学档案单独制作材料目录,并放入专门档案盒中保存。

二、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是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所述内容、评估结果的“证据”,目的是为自身所说、所做的提供证明,应客观、真实且具有“时效性”,不仅能支撑《自评报告》的工作成效,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支撑材料应尽量保证完整性和全面性,以原始材料为主,包括教育教学过程性材料(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等)、相关制度文件、通知、会议记录(纪要)、统计表格、报告、实施方案、合作协议、执行效果和总结等材料形式。各单位要依据所支撑的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提供材料目录索引,并按编码规则进行编号,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一)《自评报告》支撑材料

《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由各单位尤其是负责学校自评报告各项指标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报教务处整理汇总存档,建立学校支撑材料库。《自评报告》支撑材料要按审核评估要求上传至评估系统,并提供材料目录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因此务求客观真实、详实准确、完整全面。同时,《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是《自评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材料总目录或索引需附在《自评报告》后,便于专家查阅,同时也是具体材料收集整理的引导性依据。

《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目录(附件3)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hpg@imu.edu.cn。

(二)职能部门支撑材料

1.各职能部门除按要求提供自评报告所需要支撑材料,同时要规范整理部门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上级下达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文件;学校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报告、决定、办法、通知、会议纪要、统计报告等;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日常业务工作档案材料等。各部门梳理支撑材料形成撑材料目录,将命名为“xx部门-支撑材料目录”电子版于2024年5月20日前发送至shpg@imu.edu.cn。

2.各职能部门对标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和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审核重点,对学校办学方向、培养过程、教学资源、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有关管理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做好各类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列出已制订的制度、需要修订的制度和拟新制订的制度,形成制度清单。需要梳理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党的领导、三全育人、思政教育、学风建设、专业设置、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考试考核、创新创业、体美劳教育、师德师风、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发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师生国际交流、学生指导服务、质量保障、教学经费资源条件保障、毕业生追踪等。对于需要修订的制度和新制订的制度要明确时限和责任人。制度清单(附件4)及已有制度文件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hpg@imu.edu.cn。

(三)教学单位支撑材料

1.各教学单位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本单位自评报告梳理支撑材料,建立支撑材料目录,为专家线上调阅材料和进校考察调阅材料做准备。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院简介,本科教学事业发展成就,上级下达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文件,学院有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报告、决定、办法、通知、会议纪要、统计报告等。教学单位除对上述教学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同时要对日常教学管理、制度、计划、总结等材料进行梳理、汇编。

2.各教学单位将支撑材料目录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hpg@imu.edu.cn,各类支撑材料按照目录装盒保存。

(四)支撑材料要求

1.编号规则。支撑材料编号按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重点+材料顺序号”编写,如“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思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建立情况”的支撑材料编号为1.2.1.1、1.2.1.2等,其他以此类推。

2.本次审核评估中学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主要以电子版的形式呈现,包括支撑材料内容和支撑材料目录,需提交教务处汇总。各单位要对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支撑材料编目保存,保证审核评估中专家能及时方便快捷调阅所需材料。

3.电子材料要求:PDF文件要求保证图片文字清晰,Word文档(docx)格式采用学校公文规范,Excel文件内容采用四号宋体文字,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

三、案头材料

案头材料是为方便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工作而做的引导性材料。

(一)培养方案

2019版和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成册。

(二)教学大纲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要求整理2019版和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各门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由学院统一装订保存,不需要提交。

(三)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整理近三年(2021年春季学期以来,并顺延至2024年春季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2021年春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的开课计划为实际开设课程,2024年秋季学期开课计划于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行政楼40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jwk@imu.edu.cn。联系人彩霞,联系电话4992255。

(四)审核评估学期课程表

按照审核评估工作要求,专家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中要以听课看课的方式考察学校课堂教学效果,请各教学单位于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在教务系统中核对课程表,由教务处导出课程表并提供给审核评估专家。

(五)教师名单和学生名单

教师名单由人事处按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格式负责填报,教师名单包括柔性引进教师和外聘教师,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yuli@imu.edu.cn。联系人于莉,联系电话4992249。

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按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格式负责填报,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yuli@imu.edu.cn。联系人于莉,联系电话4992249。

(六)教材

各教学单位须整理准备近三年教材选用情况审核流程(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审读小组、党政联席会议相关材料)和教材样书,于2024年5月30日前报行政楼409办公室,备案表和样书目录电子版发zyh@imu.edu.cn。联系人张雨涵,联系电话4992460。

(七)学校职能部门、教学机构设置目录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并协同组织部、人事处填报,表格样式见附件5。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yuli@imu.edu.cn。联系人于莉,联系电话4992249。

(八)实习实训基地目录

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填报,表格内容包含基地名称、建立时间、面向专业、所在位置等,表格样式见附件6。于2024年5月30日前报行政楼40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sjjxk@imu.edu.cn。联系人沙仁高娃,联系电话4993223。

(九)就业单位目录

由学生就业处负责填报,表格内容包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等,表格样式见附件7。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dyuli@imu.edu.cn。联系人于莉,联系电话4992249。

四、工作要求

1.确保材料真身准确。教学档案和支撑佐证材料是审核评估专家必查的材料,与自评报告、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相互印证,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全面。

2.做好材料更新工作。线上审核评估和和专家入校考察预计在十月份,期间一些数据要发生变化,请各单位务必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和数据的更新工作。

3.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个环节有序衔接。为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和提交各项材料。



内蒙古大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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