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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浏览:

为迎接教育部2024年10月对我校进行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全面准确了解各单位评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进程和质量实效等情况,查找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审核评估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体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内容

以《内蒙古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对各教学单位自评自建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如下:

1.制订迎评促建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动员部署情况;

2.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宣传和设立宣传专栏等工作情况;

3.自评报告撰写进展和质量等情况;

4.学院自查形成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5.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准备工作情况;

6.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典型案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巡礼)撰写情况;

7.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细则(含院级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

8.学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工作情况;

9.对照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自查自建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4月2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会的部署,逐项检查学院落实学校部署的自评自建工作完成情况。

检查督察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 具体安排

1.时间:2024年5月20日—24日

2. 检查督查对象:学校所有本科教学院(系)

3.专家组构成: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由校纪委、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校督导室成员和校内专家等人员为成员的审核评估检查督查专家组。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2。

4.联络工作:各组联络员提前与专家组组长、及院(系)取得联系,确定时间及地点;各院(系)提前做好检查督查准备工作,并指定熟悉工作情况的工作人员要在场负责解答专家组问题。

三、工作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深入课堂检查等方式进行,并适时将督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1.各院(系)汇报审核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学院做的各项迎评促建工作、自评报告撰写情况、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梳理的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思路措施、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典型案例,听取汇报和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

2.查阅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准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践材料、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学院制度汇编、自评报告和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材料目录,重点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查阅网站设立宣传专栏情况。

3.实地查看审核评估氛围营造等情况。

4.座谈访谈了解开展宣传动员、学习培训、教风学风提升等情况,教研室设置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开展学业预警帮扶工作情况。

5.通过线上或线下听课看课检查课堂教学管理、教学互动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党政一把手负责,严格按照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并以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检视查找审核评估工作存在的不足,积极认真配合专家组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确保督查实效。专家组要精准把握审核评估工作目标要求,紧扣各项重点工作安排,适时调整督查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高质量、严要求、求实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3.严肃工作纪律。专家组要按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序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内蒙古大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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