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核评估 工作巡礼 正文
巡礼〡人事处:多举并措,全力推进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9-13浏览:

内蒙古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业发展、师资服务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一流大学作出更大贡献。

一、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坚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对接高层次人才制度,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出台《内蒙古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压实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二)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健全校党委、院系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将教师党支部建在院系、专业、科研团队,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现有53个教师党支部全部选配综合素质高、党性强的党员干部、学科带头人担任支部书记,“双带头人”覆盖率达100%。着力提升教师党支部组织力,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制定实施《内蒙古大学党委开展星级化亮晒比、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工作方案》,高标准开展党建“双创”工作,获评“全国党建样板支部”3个。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入党,制定印发《内蒙古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和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近五年共培养发展57名教职工入党。

(三)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使广大教师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四)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高水平教师队伍的首要指标和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从师德教育宣传、师德考核及奖励、师德监督惩处等三方面入手构建起师德师风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在师德教育宣传方面,制定了《内蒙古大学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就国家和教育部师德师风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员培训学习。在师德考核及奖励方面,出台《内蒙古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职称评聘、导师遴选、推优评先、表彰奖励、项目申请、研究生招生等各类人选推荐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并贯穿教师职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奖励表彰制度,充分发挥“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优秀教师模范典型引领作用,打造特色师德建设品牌,做好教师荣退、教师节“培根铸魂”系列表彰等工作,校长励学奖、卓越教学奖、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乌可力奖等评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榜样引领感召,宣传教师模范典型。开展青年教师师德师风演讲比赛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开展优秀教师宣讲活动,组建由最美教师、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校级师德宣讲团。

在师德监督惩处方面,制定实施了《内蒙古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内蒙古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建立了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对师德失范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惩处,严格落实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二、实施高端人才发展战略,构建引育并举制度体系

(一)高端人才引育取得突破性进展。我校自2023年开始实施特聘院长制度以来,已全职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健和国家杰青李新奇、双聘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田鹏颖和国家杰青史振威分别担任化学化工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学院特聘院长。

制定实施以“年薪制”“评聘目标任务考核”为主要特点的“骏马计划”。坚持“目标明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的设岗原则,采取“年薪制”与“聘期考核”形式,为“骏马计划”入选者创造优良学术环境,支持其开展前沿原创性研究工作,为13位“骏马计划”人才提供“绿色通道”职称晋升通道,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与学术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2021年以来,培育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一批青年学术人才崭露头角,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2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海外优秀青年人才1人,教师队伍建设向高质量迈进。

实施了以“薪酬任务匹配”为特点的柔性引进人才办法。坚持按需引进、任务明确、协议管理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吸引和遴选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发挥其对学科发展的引领作用。引进世界水平科学家和国内顶级人文社科学者到校工作、引领学科建设,引进赵东元、张涌和金力3位双聘院士、文科一级教授朝戈金,全职引进国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顶尖学者田鹏颖、复旦大学“杰青”胡薇、天津大学“杰青”李新奇等学者,以特聘院长引进“杰青”张凡、史振威,柔性引进“长江学者”邢向东、隋岩、吴立波,“杰青”徐成冉、王永刚,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郝时远,北京大学著名公共管理学者周志忍,以及资深教授李俊清、白贵等专家学者。

(二)教师规模持续扩大,新引进人才取得历史性进展。制定实施了选拔青年人才的《内蒙古大学青年学术人才引进办法》。选拔符合学科发展和具有发展潜质的青年英才,高质量壮大师资队伍规模,为学科发展提供持久动力。2023年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校教职工人数首次达两千人以上,全年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95人,其中引进“骏马计划”岗位人员43人,青年学术人才129人,全职进站博士后23人,全年新引进教师数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截止目前,全校专任教师规模达1455人,其中教授336人、副教授447人,高级职称人数占比54.5%。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达82.82%;45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占比达62.06%;获得海外博士学历的教师比例达9%。

修订《内蒙古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提高博士后人员薪资待遇,在进站条件、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分配、科研业绩要求等方面做出调整,提升博士后进站人员质量,更好的发挥博士后人员在学校师资队伍中的作用。2023年,全年在站博士后人才34人,获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全校博士后流动站达到9个,全年入站人数和获批项目数都取得历史性进展。

起草实施《内蒙古大学银龄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以优厚的待遇,优越的条件吸引高水平大学教授(研究员),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提升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管理服务队伍得到极大保障。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自主开展公开招聘。大力拓展招聘渠道,采用社会公开招聘和校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赴45所双一流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有效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改变命题方式,由统一命题改为按岗位需求和特点分类命题,选拔更加符合岗位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加大辅导员招聘力度,提高辅导员招聘计划总数,有效弥补辅导员队伍缺口。2021年以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1名、教辅人员32名、专职辅导员38名,其中,“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占比达到65%。

制定和实施《内蒙古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校内挂职工作办法(试行)》,选聘9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到党政管理部门挂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和视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力量,提升优秀青年教师能力。

三、持续深化人事和评价改革,建设优良制度文化

(一)改革职称评聘制度。推进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发挥职称评审对人才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修订实施《内蒙古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暂行)》《内蒙古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内蒙古大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暂行)》《内蒙古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大学非自主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推荐办法(试行)》。打破学科评价的“一刀切”模式,将教师系列按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等岗位类别和不同学院的不同学科领域,分层分类建立评价标准。将全校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按20个学科分类制定科研业绩评价标准,并在职称评审中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标准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明确申报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最低课时及学生评教结果要求。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2023年,我校81位教师取得了高级职称(其中正高级27人、副高级54人),4位教师通过了学校正高级评审认定,2位教师通过学校转系列副高级评审。

(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修订实施《内蒙古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2021年聘任专业技术岗位464人、管理岗位135人、工勤技能岗位45人。

(三)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制定实施了《内蒙古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过改革绩效工资核算办法,加大保障性绩效工资的比重,分类建立教学科研单位和校部机关绩效工资核算分配办法,精准激励高质量业绩成果,构建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并存的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工资标准并使其达到自治区内高校前列水平。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在入职两年内发放保障性绩效工资每月2000元,极大地调动了新引进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定实施《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将教授是否完成规定的本科课程讲授任务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强调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科研评价体系,分学科制定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提高对标志性成果的评价权重。为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激发学校科研人员创新潜能与活力,出台《内蒙古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细则》《内蒙古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大学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蒙古大学科学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及和构建相关配套政策,修订2023年版《内蒙古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牵头制定《内蒙古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大学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管理细则(试行)》《内蒙古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内蒙古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等数量指标,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避免简单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作为科研平台设立、学术会议举办条件。

四、努力提升教师业务水平,推进教师职业内涵式发展

(一)加大力度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启动高等学校助教制度,要求教师完成“教学能力培训”和“助教工作”两项内容,掌握应有的教学能力,通过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二)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持续健全教师培养教育体系,组织研修活动,开展科研教学指导,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鼓励教师参加培训项目、国内外交流和科研合作,支持教师参加教学培训、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工作。支持教师通过攻读博士学位来提升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提高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推进教师职业的内涵式发展。

(三)促进国际科研合作。支持科研骨干和青年教师参加国际顶尖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赴海外进修访学、与国际知名学者开展合作研究、在国际组织和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中外合作研究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开拓教师国际化学术视野,提升教师国际交流能力。增加专业外语外教授课课程数,鼓励外籍教师与中方教师合作开展教学科研。强化两个“111”引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在优势学科领域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科研合作,产出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

(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针对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结合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实施,打造了多个有竞争力的学术创新团队,促进了学科交叉和融合,增强了有组织创新和服务社会需求的能力。

联系我们

    •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     邮编:010021
    • 邮箱:jwc@imu.edu.cn
    • Copyright © 2015 内蒙古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 蒙ICP16002391号-1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