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启动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设置本科专业,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本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也可申请新建目录外专业。
2.现设本科专业调整学士学位授予门类。
二、新设置本科专业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2.以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为标准,相关支撑学科建设基础良好。
3.特色鲜明,与学校现设专业有明显区分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
4.具备完整先进的本科阶段知识体系、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科学规范。
5.具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条件。
三、新设置本科专业申报方向
学校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积极推进传统专业转型升级,促进现有专业多学科交叉融合,深入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主动布局和创办新兴和战略必争领域专业,主要支持申报:
1.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工科专业。立足国家和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深化工科专业供给侧改革,从理工、工工等学科交叉领域孕育、延伸和拓展,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多学科共建,培养新一代信息技术、交通运输、新能源、先进材料等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
2.紧扣国家软实力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需求的新文科专业。结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积极发展孕育文理渗透、管工贯通的新文科专业,积极探索传统文科专业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路径,培养多元化、创新型、复合型的新文科人才。
四、其他要求
1.专业设置关系到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是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内蒙古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本学院“十四五”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涉及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申报专业,主办学院应与参与学院及学科积极沟通,形成共建方案。
3.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组织填写《申报新增审批(或备案)专业申请表》《学院现设本科专业情况表》,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纸质版一式七份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jwcjgk@imu.edu.cn。
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4992460。
相关表格及参考资料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