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精神,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团队类型
专业类教学创新团队、课程类教学创新团队、实践类(包括实验室类)教学创新团队。
三、遴选认定条件
1. 师德师风
团队成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广受师生好评,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 团队结构
团队结构科学合理,由专任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且相对稳定。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文化,团队效应显著,集体创新性成果丰富。团队教师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团队教师均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每位成员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3. 团队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创新意识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成就高,在本学科专业或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 教学成效
团队有成熟的内部管理及运行机制,教学研究和改革成效突出,获得自治区级(含)以上教学成果、教改项目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的教学团队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四新”项目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自治区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自治区示范性特色学院的教学团队申报。
四、团队工作任务
1. 加强教师能力水平建设
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强、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
2. 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产生一批有代表性、体现学校特色的教学成果,研究制定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建设智能化、数字化支持下的课程资源,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3.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依托基层教学组织,集体备课、协同教研,加强基层教学组织构架建设,明确基层教学组织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提升专业教学质量。
五、程序安排
1. 限额申报
学校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一流本科课程、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育部虚拟教研室数量,确定各学院申报数量,详见附件。学院应在限额范围内统筹考虑申报团队类型。
2. 遴选认定
经学院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学校择优评选校级教学创新团队进行培育建设,并择优推荐12个优秀团队申报自治区级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
3. 团队管理
学校将对教学创新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对建设成效差的团队进行调整。
六、其他要求
1. 严格审核把关
各学院须对申报团队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存在学术不端问题以及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 材料报送
团队申报人须认真填写《2023年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申报表一式七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申报学院填写《2023年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行政楼409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jwcjgk@imu.edu.cn,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4992460。
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
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
各学院2023年校级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推荐限额
序号 |
学院 |
申报教学创新团队限额 |
1 |
蒙古学学院 |
1 |
2 |
蒙古历史学系 |
1 |
3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2 |
4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 |
5 |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
1 |
6 |
哲学学院 |
1 |
7 |
外国语学院 |
3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9 |
法学院 |
1 |
10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2 |
数学科学学院 |
2 |
1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14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15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16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 |
17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
3 |
18 |
生态与环境学院 |
3 |
19 |
体育学院 |
1 |
20 |
交通学院 |
1 |
合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