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作用,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学校一流本科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二、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培养要求,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培育学生积极的劳动精神。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紧密结合实际。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充分挖掘学生生活和学习场所、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等可利用资源,有效发挥课程教学、实验实训、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创新创业、产教融合的劳动教育功能,构建以日常生活劳动、专业生产劳动和公益服务性劳动为主,理论与实践、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协同联动、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
(三)注重教育实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专业生产劳动和公益服务性劳动,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亲历劳动过程,感受劳动的艰辛和收获的快乐,强化实践体验,增强获得感、成就感、荣誉感,引导学生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提升劳动育人实效。
四、具体措施
(一)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开设1学分、32学时的《劳动教育》必修课,设置理论教学环节和综合实践环节。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进行必要的实践体验,使学生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引进劳动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丰富劳动教育课程资源。(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处)
(二)将劳动教育融入通识教育必修课。将劳动教育融入思政课程教学全过程,在思政课中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在就业创业课中开展劳动观和就业择业观教育、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就业和创新创业中的各种挑战。(责任单位: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就业处)
(三)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教学。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将劳动教育有机纳入专业教育,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劳动锻炼要求,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高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紧密协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类课程主要与服务学习、实习实训、科学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相结合开展各类劳动实践,注重分析相关劳动形态发展趋势,强化劳动品质培养。(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四)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挑战杯”、学科竞赛等为抓手,强化科教协同和实践体验,教育引导学生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提高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团委、教务处、各学院)
(五)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每年设立劳动教育周,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学习宣传、劳动技能竞赛、劳动知识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主题党团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劳动观念教育。建立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有计划组织学生集中开展校外集体劳动。(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六)广泛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结合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学生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保洁,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高劳动自立自强能力,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强化学生服务性劳动,自觉参与教室、食堂、图书馆、楼宇、校园环境等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等。依托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等,支持学生自主开展面向校园内的公益性劳动、服务性劳动实践活动。制定学校年度生活劳动实践计划,对日常生活实践活动作出具体安排,推进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图书与信息技术部、各学院)
(七)组织公益服务性劳动实践。围绕乡村振兴、社会调查、科技扶助、企业帮扶、文化宣传、医疗服务、法律宣讲、支教扫盲、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生产劳动第一线,感受劳动的魅力。结合“三支一扶”“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引导学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培养学生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利用城乡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强化学生的公益服务意识。(责任单位:团委、教务处、各学院)
(八)开展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工匠精神和劳模风范。依托“劳动之星”“文明宿舍”等评选活动对劳动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扬,树立一批优秀典型,提升劳动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人物事迹,特别是身边的普通劳动者事迹,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劳动教育相关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学校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劳动教育具体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学生劳动教育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劳动教育具体实施。(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托专业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创新创业导师、校外企业导师等,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的作用,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鼓励教师通过挂职、进修等方式参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基层社会实践,提升实践技能。鼓励教师开展劳动教育研究,加大劳动教育实践创新成果的培育力度。(责任单位: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社会科学处、各学院)
(三)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强化劳动教育评价,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劳动教育标准方可毕业。思政课、就业创业课、专业课要将劳动教育纳入课程考核,学生修读的劳动教育类通识选修课程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应模块,参加的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和集中校外劳动实践纳入《劳动教育》必修课综合实践环节考核,参加的创新创业和公益服务性劳动实践纳入《第二课堂》体系考核。把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规范评价程序和方法,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纪实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各学院)
(四)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将劳动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支持开展各类劳动教育活动,加强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劳动教育设施建设,建立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
(五)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科学评估风险,排除安全隐患,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充分考虑安全、健康因素。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各学院)